学生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团体。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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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条件

(一)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

(四)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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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

(一)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二)联合发起人数不足20人的;

(三)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四)涉及宗教文化的;

(五)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六)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八)其他不宜批准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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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人条件

(一)20名以上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学生社团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拟任主要负责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三)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的拟任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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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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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提交电子版《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至学生社团建设委员会邮箱ecjtus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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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初审通过后,须提交如下正式成立所需材料:

1.《学生社团拟任负责人档案表》;

2.《学生社团申请发起人简历表》;

3.《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

4.《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指导责任确认书》;

5.《学生社团章程》;

6.学生社团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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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

学生社团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学生社团成立答辩会,听取拟任负责人的相关陈述。学生社团建设委员会结合前期材料以及学生社团发起人的答辩情况,对申请成立的新学生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展开讨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民主投票结果提出评审意见,上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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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学生社团申报材料和评审意见进行终审后,于答辩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成立的正式批复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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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后,主要负责人应在一周内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并交至学生社团建设委员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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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审查

新成立学生社团在一年考核期内可以学生社团名义组织活动、正常招新,开展日常活动。年末由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进行评分,分数不低于70分且学生社团运转状况与学生社团预期规划出入不大,则视为学生社团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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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成立新学生社团的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注:上述材料由学生社团建设委员会提供统一格式,模板可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提取码:yy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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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品︱校团委新媒体中心

编  辑︱彭玲 曾书梅 毛慧婷 程万伟

责任编辑︱刘佳云 徐利文

审  核︱戴优优 占芷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