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昆明讯 今天(1月14日)上午,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介绍《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云南实施标准》)相关情况。《云南实施标准》共9个方面、22大类、81个服务项目,涵盖了教育、医疗、养老、优军服务保障等方方面面。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刘绍鸿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云南省于2021年12月制定实施《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云南实施标准》明确了现阶段云南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保障“两个保障”,共9个方面、22大类、81个服务项目。
为了增强群众对实施标准的可读性、责任单位的可操作性,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对照监督,《云南实施标准》明确和细化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政策依据、支出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和服务流程,可以让各级政府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要保什么”及“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引导各州(市)对照省级要求,查缺补漏,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用到人民群众生活当中最关键的环节,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基本生活。
“特别值得介绍的是,较国家服务项目,我省增加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这1项,该项目在我省已实施多年,政策依据、支出责任较为明确,长期以来对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刘绍鸿说。
据介绍,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就。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已经全部达到了“20条底线”要求;全省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达到了6.89张,超过全国6.46张的平均水平;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16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81个,养老床位达18万张;建成儿童福利机构47个,村级儿童之家14304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分别达到了7680元和4500元;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出台,将进一步有利于云南省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通过《云南实施标准》的实施,到“十四五”末,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要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要实现均等化。
记者:李宁
摄影:杨明
编辑:贺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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