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杆”垂钓被没收渔具

渔政部门回应: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垂钓

湘潭在线1月14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熊婷)近日,市民刘先生“一人一杆”垂钓时,仍被渔业渔政执法工作人员没收渔具,对此,他很不理解。渔业渔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回应,这是因“禁渔”有新规,刘先生垂钓水域属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该区域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垂钓。

刘先生介绍,1月4日,他为过“钓鱼瘾”,便像往常一样,提着渔具到了岳塘区铁桥附近水域垂钓,“‘一人一杆、一杆一钩,文明垂钓’,这些都是钓友们自觉遵守的规定。”但不久前他垂钓时,遇到巡逻的渔业渔政执法工作人员,渔具被没收,并被告知该区域不能垂钓。为此,刘先生拨打了本报热线。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业渔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琪,他回应,《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禁捕范围、法律责任等内容。“刘先生垂钓的水域属于‘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这个区域全面‘禁渔’,即使市民‘一人一杆’垂钓也不行。”

该负责人解释,根据《决定》第四条规定: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湘江湘潭段城区段,上起马家河与株洲交界处,下至昭山湾与长沙接壤处,全长42公里,是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决定》中所说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该区域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垂钓。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钓友,其他水域仍然可以‘一人一杆’垂钓,但切忌到湘江湘潭段城区段垂钓,违者除没收渔具之外,有违法所得的还会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可以处以1000以下罚款。同时,渔业渔政执法大队近期也会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智慧渔政的作用,水段各属地也将开展网格化管理,招募志愿者,共同保护好湘潭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