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在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中,应把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

(1)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全面总结上次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到这次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之间党的委员会的工作,包括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2)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及完成这些任务的措施。就地方党组织来说,应包括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

(3)号召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紧密地团结起来,为完成党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起草工作报告,一般应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工作报告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调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体现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起草工作报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既要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又要亲自调查研究。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提交党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在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向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负责。因此,纪律检查委员会也要向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监督。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后,先提交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来源: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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