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
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滨州市有关要求,经邹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实施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ー、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域
即日起至3月31日,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相关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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