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8月23日,曾开贵生于四川省内江市,家中共有兄弟姐妹5人。作为家里的幺儿,他曾是父母最疼爱的孩子,然而曾经的疼爱到了后来成了恼火甚至是怨恨。原因无他,这个幺儿不仅没回馈父母所对他的好,反而还处处给家里惹麻烦。父母本指望着他能好好读书,将来走出大山成才,让他们感到骄傲和自豪。
可曾开贵因为一次与同学打架输了,认为特别丢面子,怎么也不肯再去读书。无奈辍学,当时电影《少林寺》颇流行,受电影以及打架影响。他去学了武,据村里人说回来后身手颇为了得,一个人能打三四个人。没多久,曾开贵因为身体素质好,过了体检前往大理当武警。这段时间,让其父母颇为欣慰,以为儿子终于走上了正途。
队友对他的印象是不算内向,但性子比较急,说着说着就会大声吼起来。在部队也特别喜欢锻炼身体,不是传说中的神枪手,因为养猪立过三等功。在当兵期间,曾开贵有过一个女友,女孩子是隔壁村的。不过两人在他退伍前便分手了,分手的原因说法不一,有说女方家里人认为两人辈分不同。
也有人说女方嫌曾开贵家穷,当时在附近的几个村里,曾家所在的村确实经济比较落后。总而言之,曾开贵分手了,这一次分手似乎是彻底割断了他对家乡的留恋。1992年底曾开贵退伍,一般来说出城市兵退伍会安置一个工作,农村兵就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曾开贵不想回家务农,他跟战友说没有成就,就决不回家。
结果他所说的成就便是作案,而他也确实没回过家,二十多年没与家人有过任何联系。没有寄过一分钱,唯一留给家人的,只有数不尽的麻烦。当他犯下命案后,每抓到一个重要嫌犯,曾家父母就要被叫去派出所辨认。有一段时间,长沙警方和公安部的人也去过曾家好几次,2000年前后还曾在屋内外装过一段时间监控。
这一切都是因为曾开贵的罪行,1995年10月13日,曾开贵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持枪抢劫。杀死一人后出逃,紧接着从重庆2004年4月22日到南京2012年1月6日有多次命案,此前警方推测均为曾开贵所犯。2004年,警方开始对这名持枪抢劫杀人的嫌犯悬赏并全国通缉,各地悬赏总额已突破三百万元。
但后来周克华被确认为南京劫案的疑凶,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并非曾开贵,之所以会产生误认也是有原因的。其一是周克华太过狡猾,他极其善于伪装,监控拍摄角度和条件又有限。另外从某种角度来说,曾开贵与周克华的特征十分相似,均为:40岁出头、中等身材、四川口音、行为沉着老练、有军人素养等。
南京警方为深入侦查创造条件,不打草惊蛇,也有意利用曾开贵的名字麻痹周克华。周克华落网后,公安部便明确指出苏湘渝系列非曾开贵所为,遗憾的是同为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周克华已于2012年8月14日伏法,曾开贵却仍不知去向,2012年混淆后便一直销声匿迹。
对于这个儿子,曾家父母也只能无奈地说:他听话就是我的儿子,不听话就不是我的儿子。他犯法了,就由国家去法办他。虽然曾开贵潜逃二十余年,但警方从未放弃过寻找,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无论多么艰难,经历多久都会有将其正法的一天。
随着技术的进步,曾开贵终有一日会被抓回来接受正义的审判,从法律来看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曾开贵的行为已构成情节严重,其量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具体要看法院根据案件的起因、目的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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