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人民

禁放烟花爆竹的公开信

亲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衷心感谢大家在过去的一年里对冀州公安工作的支持与肯定,谨向大家拜个早年,恭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欢乐!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庆祝新春佳节的一项传统习俗,但会直接造成空气污染、雾霾加剧,同时,带来资源浪费、火灾事故、人身伤害等问题。为了让广大群众过上安全、环保、健康的新春佳节,2021年1月1日我市制定出台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我区发布了《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此冀州区公安局也提醒大家,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健康环保的方式欢度节日,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宜居环境。

一、倡导新风,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新风尚,争做禁燃禁放的倡导者,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规定,对发生在身边的燃放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同时,冀州区公安局设立了24小时举报电话:110,欢迎大家积极举报。

三、遵规守法,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有关禁燃禁放规定,带头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以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正能量。

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冀州区公安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其停止燃放,并予以收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享受优良环境和保护生活环境是我们的权利、义务。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爱护好、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后,再次祝愿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

2022年1月17日

来源:冀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