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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玉凳其实是赝品)

来函咨询:家属涉嫌一起走私文物案被关押,其实这些“文物”是仿制的工艺品,但被鉴定为文物。我们可以提供制作人的证言,也可以让制作人当场制作一个“文物”。请问怎么样才能洗清罪名?

吴国雄律师:文物鉴定确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无论是鉴定人还是司法人员都应持非常慎重的态度,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尽一切可能还原事实真相,还要秉持“存疑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比如,2011年轰动全国的“汉代玉凳事件”,当年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了一件文物“汉代玉凳”,足足拍出了2.2亿元人民币,堪称史上最贵的玉器。当时文物专家是这么评价玉凳的“这件汉代玉凳极为珍贵,目前世界上仅此一具,如此高超的玉器雕琢技术让今人看后叹为观止,具有极高的收藏和历史价值”。“文物”拍出2.2亿元后,民间学者以及部分专家都发言“汉代没有凳子”,事情极大反转。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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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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