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9日讯1月19日上午,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德州市司法局局长李福辉出席,介绍了《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合法性审查情况。

2021年,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德州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将其列为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德州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立法程序,成立工作专班组织起草,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德州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德州市司法局着眼《条例》有特色、真管用、便于执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设区市的立法权限和程序,条文内容是否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要求,与同等效力的其他法规是否协调,行政处罚是否依法设定且确有必要,主要制度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部门职责划分是否合法、明晰,是否依法全面征求意见,分歧意见是否合理合法采纳等方面。

据了解,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德州市司法局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基本原则,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条例(草案送审稿)》:坚持立法与普法相结合,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到意见建议106条。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座谈论证,全面梳理立法中的重点问题,请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收到意见建议20条。赴外地考察学习,提高立法质量,赴垃圾分类国家级先行试点城市泰安市进行考察学习。集中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德州学院法学专家和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3次集中改稿。

德州市司法局局长李福辉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入研讨,在保证条文合法、依法采纳合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并从立法技术上对《条例(草案送审稿)》的结构、表述等提出了优化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形成《条例(草案)》,经2021年7月9日德州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最终,2021年7月19日以德州市政府议案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闪电新闻记者 刘振 摄影 苏孟雨 通讯员刘雯雯德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