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1月17日,阿坝州检察院、阿坝州公安局在州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仪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贵强,州检察院检察长宋骥,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参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交流座谈会。州检察院相关检察部门、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及执法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揭牌仪式后,州检察院和州公安局进行座谈,签署《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就如何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交换意见。

徐贵强副州长就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出工作要求:一要实体化运行。双方要领会《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执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将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体化运行起来,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二要着重开展“四个结合”。做到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结合、依法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监督履职与严守纪律相结合。三要内外监督提质升效。法制支队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与检察机关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协作沟通,切实加强下级业务警种的指导和监督。重点将我州重大、复杂、疑难以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纳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等工作范围。发挥内外监督作用让公安机关更好及时纠错,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宋骥检察长指出,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构建检警“大控方”体系。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机制,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下,及时、准确、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在尊重侦查规律、侦查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切实提升阿坝州刑事案件的办理质效。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深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构建新型检警交流平台的有力探索,是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双方一致表示,要以此次“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为契机,分工负责、监督配合,确保准确有效执行法律。

各县(市)检察院、公安局“检察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也于2021年12月28日统一挂牌。

信息来源:法制支队

编辑:泽东民 审核:黄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