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支教女老师”龙晶晴再度被公众关注。
1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称,长沙市民政局公布对龙晶晴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长沙市善吟共益助学服务中心(下称善吟公益)作出的行政处罚,因善吟公益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除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外,还责令其于60日内将违法募集财产11845.4元退还捐赠人。同日,龙晶晴在微博发布道歉声明,称愿意配合整改,将积极探索合规合法的慈善组织运营模式,目前机构已经接受第三方财务审计。
从网友向长沙市民政局举报善吟公益涉嫌违规募捐193万元,到如今靴子落地,虽然违规募捐的数额和网友举报有出入,善吟公益无资质募捐却是事实。这也促使我不得不首先了解两个问题:
第一,谁可以组织公开募捐?按照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而想要取得募捐资格也并不难,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就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经审查,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第二,哪些属于公开募捐?慈善法也给出了回答——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属于公开募捐。这具体包括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等。显然,善吟公益出于机构管理和业务活动需要,通过互联网媒体发布二维码收款信息,面向社会公众进行资金募集,是公开募捐行为,而其并没有募捐资质。
慈善法虽然不像民法、刑法等部门法那样成熟,但从2016年9月生效至今,也已为社会公众所了解,能够满足基本需求。问题是,如何去重视和遵守?在此事件发生前,媒体曾报道称,有不法分子冒用慈善组织的名义在小区放置旧衣捐献箱,回购旧衣服倒卖。对此,社区没有发现,捐赠者没有质疑,被冒用的慈善组织更是被媒体上门采访才知道,爱心就这样被当成了牟利的工具。有些慈善组织虽然取得了募捐资质,但在和其他机构共同开展工作中,却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反而因为有资质,被他人当作敛财的工具。
想要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一方面亟待普法,让越来越多想要发起募捐的慈善组织,能够经过资质审查,取得合法的授权。另一方面,爱心人士也要提高甄别能力,在参与慈善活动募捐之前不妨先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核实相关组织是否具有资质,如果不具备,可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若是假借慈善名义诈骗钱财的,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于无资质进行募捐的组织严格查处,对于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募捐的钱物去向要建立起追踪机制。
慈善是一项神圣的事业,它照亮了人性中最善良的部分。我们鼓励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和专业组织参与其中,但也要确保募捐的钱物用到该用的地方去,让善心不被辜负。希望能够借此次事件给其他慈善组织提个醒,也普次法,让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运行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崔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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