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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双牌县,成功扣押一辆被执行人车辆,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0月,蔡某与秦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秦某在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蔡某80000元本金,剩余款项及利息在2022年2月10日前付清。协议生效后,秦某未能按协议还款。2021年12月15日,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于2021年12月22日找到秦某,面对执行法官,秦某表示愿意将名下的2辆车开至法院,联系买家将车卖掉后将款打至法院,并承诺在2022年1月15日前偿还蔡某100000元。然而之后秦某并未能按承诺兑现,并且将车辆开走,玩起了消失。法院经过查控,从秦某名下某银行账户里先行扣划了10000元,并持续多方查找秦某及车辆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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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执行法官收到线索,秦某车辆在双牌县其老家出现。执行法官立即带队前往,成功寻找到车辆。因当时车辆在其老家,秦某弟弟及村民对法院扣押车辆进行阻拦,形势十分不利。面对如此情况,执行法官立即报警,待当地派出所民警到达后,执行法官与民警一起对村民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被执行人相关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执行,执行干警对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核对后,成功将车辆扣押回东安法院。

作者:胡伟 来源:东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