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者要做区分。套路贷是一定要铲除,高利贷要严加监管,细化监管规则,把它控制在极小范围之内。而网贷只是一种表现形式,它是指通过互联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有可能是正规小额信用贷,有可能是高利贷,也有可能是套路贷。所以概念不要混淆哦,也不能不红青红皂白一律取缔呀。
在2019年,国家出台了多个针对网贷的法律规定和各主管部门的管理细则,如果未来认真执行,将来一定能管理的非常好的。
套路贷不但要铲除,而且要惩罚机制加重,让那些人牢底坐穿。刚公布的消息,仅仅在北京,先后打掉“套路贷”团伙27个,刑事拘留160余人,核破案件30余起。其中很多套路贷团伙勾结公证处公证人员,不法律师以及公安机关内部犯罪分子,利用抵押借款进行骗取老人房屋。很多老人辛苦一辈子的,唯一一套住房就被他们给强行抢走了。
套路贷最大的特征就是制作阴阳合同或者多份合同,设置高额罚息条款,同时想方设法制造违约。从合同体系看都是合法合规的,同时还利用法律做公证、去诉讼,但其实包含着其夺取借款人最后的房产或者之前的资产的罪恶祸心。目前针对套路贷是以诈骗罪进行起诉,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如果再能辅以不得免除刑期的规定那就更好了。
高利贷如果是个人进行放款,最多是违规,但不能处以刑罚,如果是公司经营放款,但没有经营资质,如果进行了暴力催收,那可以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刑事处罚。在这方面我国法律还可以再进行细则规定,不能让高利贷泛滥下去了,对社会造成危害。没有人也没有一个企业能挣得比高利贷利率还高的利润,所以高利贷存在是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
而网贷中的合规放款还是可以进行鼓励和支持的,在一方面有效的解除了人们临时用款的问题,是有着一定的社会价值的。但是对于其获客,营销宣传,支付管理以及贷后催收,要进行严格的监管,防止合规网贷变味,变成了高利贷或者是套路贷。
现在有一些网贷利率相对还是比较合适的,例如微粒贷、网商贷,百度有钱花,头条放心借等等规范平台,同时也欢迎银行改变经营思路,服务个人客户或者小微企业,积极加入到用互联网针对个人发放低息信用借款的队伍中。
总而言之,法律规范要完善,配套监管要齐全,举报通道要畅通。这样才能将房贷市场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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