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晚上,一个在网上流传的家暴视频,气得我一直睡不着觉。

短短几分钟的家庭监控录像里,男子专挑妻子的脆弱部位下手,用尽全力,看得我又疼,又血压直飙。

看上去才3、4岁大的孩子,心疼妈妈,却又阻止不了爸爸的暴力。

后来出现的婆婆,却只是象征性地劝了两下,就带着孩子离开,放任自己儿子挥拳向更弱者。

施暴者令人痛恨,旁观者的冷漠则令人心寒。

所以今天,我特别想和大家谈谈:

遇到他人被家暴,不想做冷漠看客的我们,究竟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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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百万人看到的家暴现场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可能无法体会,家暴者对伴侣的凶残可以达到何种程度。

1月19日,微博博主@致我那即将逝去的青春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

视频中,女子坐在自家沙发上搂着孩子,被冲过来的丈夫揪住,拳头暴雨般落在她的头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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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微博@澎湃新闻

她无力反抗,努力把惊恐哭泣的孩子推远,安慰着“宝宝别害怕”。

随即,男子把她拽起来反复殴打,甚至被压到地上,疑似在掐她的脖子。

这过程中,男子的母亲进入现场,随便拉了他们几下,就只是把陷入恐惧的孩子抱走了。临走前,还泰然自若地收拾了碗筷。

她作为近亲属和直接目击者,本来是最有可能、也最有能力制止暴力的人。但是她没有。

如果不是这段录像被曝光,一次恐怖的家暴也许就会悄无声息地落幕,再没有第五个人知晓。

但是它闯入了公众的视野。

最先是舆论的力量。

虽然《反家暴法》中没有明确“陌生人在得知家暴后进行报警、投诉或代为求援”的权利与义务,但无数网友为了这件事@公安和妇联,转发扩散三十多万条,创建话题并引发热搜。

这引来了媒体的关注,也让家暴之恶再次浮出水面。

很快,身处漩涡中的受害当事人也做出了自己的行动。

她讲出了常年遭受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pua)的事实,并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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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微博@没有兴趣爱好者

陕西妇联随后发布回应,称将会根据受害者的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帮助。

施暴者所在单位则火速将男子停职,并派人到家中看望受害女性。这是符合《反家暴法》规定的: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虽然根据最新的报道,这起家暴的结局是男子被拘留五日,女子被批评教育,闹了半天还是“家和万事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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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微博@中国经济周刊

这无疑让伸出援手的人们感到挫败,以至于愤怒——对施暴者,对处理方,甚至对受害者。

但这不是我们在黑暗中灰心丧气的理由,更不是认同那些冷漠看客变相为虎作伥的借口。

身为旁人,我们还是有方法和途径帮助受害者的,哪怕结果也许未必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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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个人的身份干预家暴?

《反家暴法》根据目击者和受害者的身份,将“外部个人干预家暴”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目击者有义务报警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另一种,是目击者有权利劝阻、投诉、报警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者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这两者的界限有时也并非泾渭分明,比如,2020年《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就规定,家暴行为旁观者有报案义务。

即便不是家暴受害者的近亲属,或者有职责权限的第三方,我们也不是一筹莫展。

干预家暴,所有人都有四个行动步骤可以参考,简称“别想动守”。

▌别:别冷漠

首先要抛弃的,就是“家暴是家务事”这种极端错误的落后想法,并且鼓励周围人和受害者身边的人也放弃这种观念。

其次,不要责问或者居高临下地指导受害者。

相反,要意识到自己应该提供的是平等的关怀,用“你可以”“你希不希望”“我们可以一起”,取代“你应该”“你为什么不”“没办法,你只能“。

▌想:想方法

当我们决定去保护别人时,一定要先保护自己。

如果评估了事态的危险性后,认为自己可能没有能力直接介入,也可以让有能力的人来帮忙,比如保安、警察、身强力壮的路人。

同时要考虑到介入后的个人安危,远离施暴者,也不要泄露个人信息,避免打击报复。

▌动:动起来

如果面对的是正发生在自己眼前或者耳边的家暴,确定可以自保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上前制止,做个“好事之徒”。

比如,在听到邻居疑似发生家暴时,可以用询问送错的快递,或者打探停电、漏水等借口,巧妙地敲门打断,暗中警告施暴者约束行为。

如有必要,迅速报警,并且要明确提出严厉处理家暴的诉求,有可能的话申请女警出警。

我们自己也可以用法律武器去武装受害者、震慑施暴者:告诉前者可以主动申请保护和援助,告诉后者其行为已经违法,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与此同时,可以考虑联系法律援助或心理咨询,为受害者提供更加专业的帮助。

▌守:守护她

我们都知道,在缺少有效干预的情况下,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它源于控制欲,源于不平等。在整个社会文化改变之前,尝到家暴甜头的人,如果不被约束,一定会忍不住再次付诸暴力。

所以,在“动”过一次之后,家暴是不是还会发生,要不要继续行动,是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来思考和计划的。

介入过一次后,可以多关注受害者一点。哪怕最坏的情况降临,起码可以再度介入得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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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替受害者向谁求援?

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很多时候,想要制止家暴,我们需要官方介入,或者求助于反家暴公益组织机构。

除了用110电话报警或者12110短信报警,以及拨打12389对警方在家暴事件上不作为、处理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举报,还可以致电以下组织机构(服务范围均为全国):

全国妇联

电话:12338

接听时间:各地区不同

中国白丝带志愿者网络

电话:4000110391

接听时间:每天8:00 – 22:00

备注:提供心理援助

家暴危机干预中心(中华女子学院)

电话:010-84659425

接听时间:工作日8:00 – 11:30,13:30 – 16:00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4831639,010-84833270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 – 17:00

备注:提供法律援助

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电话:010-89941101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 – 17:00

备注: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援助、经济援助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电话:010-68333388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 – 17:00

备注:提供心理援助

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

电话:029-87458899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 – 12:00,14:00 – 17:00

备注: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援助

长沙市开福区鑫晨婚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0731-82290866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 – 12:00,13:00 – 17:00

深圳市德纳慈善基金会

电话:0755-82805166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 – 18:00

备注: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援助、经济援助、临时庇护

昆明市五华区明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电话:0871-65391125,18064830617

接听时间:工作日9:30 – 17:30

备注: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援助、临时庇护

还有更多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反家暴机构,遍布各省,可以查阅以下两篇文章(复制链接到浏览器):

《家庭暴力援助手册 - 可以帮助到你的机构》:

https://shimo.im/docs/3YQRWQPRkHwRPRJC/read

《全国性别暴力求助方式合集》:

https://mp.weixin.qq.com/s/AVclW0u0Kkaj50vF8L73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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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许多善良的人也许已经对帮助家暴受害者感到疲倦和麻木。

一个原因,是事件的处理似乎总也达不成我们想要的结果,看不到希望。

一切试图维持那个充满暴力的关系而做的规劝与调解,都令我们感到厌烦。

而涉及家暴的离婚诉讼中,只有极低比例的家暴被认定;这些离婚请求里,只有三成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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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千千律师事务所《“看不见、听不到”的家庭暴力——2017-2020千份涉家庭暴力离婚判决书分析》

另一个原因,是家暴受害者似乎“不可救药”。

她们经常谅解施暴者,一边抱怨一边又不离开,总是在“浪费”我们的同情和帮助。

哪怕我们也心知,想要摆脱暴力、一走了之,对她们而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她们可能得不到亲朋好友的支持,没有安全去处,在经济上和社会上难以生存下去,又舍不得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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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心理和行为特征 | 图源:全国妇联《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工作手册》

其实,保护他人之前先保护自己,需要保护的不仅仅是人身安全,也是情绪和心灵。

我们不必过度燃烧自己。承认这一次力有不逮,是为了下一次更好地帮助他人。

至于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否最终都是一场空,不妨想想《反家暴法》的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性别议题的兴起……

虽然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已经快被用烂了,但我仍然想说: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