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自行车是许多居民近距离出行的选择。常年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珠村实业有限公司党建办助理潘映珊发现,随着自行车种类日益多元,两个现实问题相伴而来:一方面,小广告悄悄变成了共享单车身上的“牛皮癣”;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设备存在巨大缺口。

“要让共享单车上的小广告彻底消失,需要从多层面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潘映珊提出有关建议,“只有疏堵结合,才能提高治理成效。同理,管好电动自行车、消除充电设备等安全隐患,不仅要堵住‘上楼’的漏洞,也要提供‘楼下’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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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合力消灭车身“牛皮癣”

在一众崭新的共享单车车梁上,往往贴上了一张张大写加粗的黑色数字。“原本想拿出手机扫码开锁,页面却跳转到不相干的广告,认真一看才发现共享单车骑行二维码上贴了另外一张二维码。”潘映珊指出,车体上的小广告不仅影响市民骑行体验,还影响市容市貌。

《2020广州共享单车最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的运营管理,应当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及时回收存在故障或者安全隐患的车辆;经营者如未按照规定回收车辆或者拆除相应设施,影响市容环境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然而,现实中的共享单车、私人电动自行车,往往都难逃“牛皮癣”毒手。在潘映珊看来,清理小广告,显然清理贴纸要比顺手“涂鸦”费劲得多。那么,对此顽疾,共享单车企业及相关管理单位又将如何解决呢?

潘映珊对此提议,在车体设计方面,新的共享单车可使用防粘贴涂料的特殊单车,这将有效减少小广告,保持车身干净整洁。在社会治理层面,执法人员可以对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等信息逐一登记、分类、汇总,集中移交公安、城管等部门处置。

“要让共享单车上的小广告彻底消失,政府部门和企业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举措。”潘映珊说,共享单车属于企业财产,企业应该承担起主体责任,及时对车体进行清理。城管部门也要积极配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执法工作。

群众所想所盼所需,是潘映珊持续关切的议题。在日常工作中,她扮演着政策理论“宣传员”、组织建设“引导员”、党员群众“服务员”、社会治理“促进员”等角色,帮助村和辖区较好完成了各项社会管理任务,有力促进了村居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

充电设施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运营

相比于车身上的小广告,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问题,更关涉到民生安全。

潘映珊调研后获悉,一般居民楼中,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充电设备保持5∶1为佳,最少需要10∶1。“按此比例安装,广东还需要建设200万个以上的充电设施;广州初步估计应该还有80%至90%的社会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潘映珊说。

由于充电供给和现实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有些居民回到小区后,习惯带着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或“飞线”充电,有的甚至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这给小区带来了安全隐患。

“只有疏堵结合,才能提高治理成效。管好电动自行车、消除安全隐患,不仅要堵住上楼的漏洞,也要提供楼下的相应配套服务。”潘映珊说,广州已有不少小区探索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做好配套设施建设,方能真正治理好电动自行车。

结合现状,潘映珊建议政府等相关部门推动居民小区、城中村、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

首先,在新建居民小区在规划审批时,严格按比例提前做好小区停车场充电桩相关设施的配套设计,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做好规划设计衔接,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规范运营,从根本上解决“车桩不协调”的矛盾,改变有车无桩现象。

其次,对已建小区,要明确责任主体和牵头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利用好社会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建设集中充电场所,充电桩建设设计合理布局,并统一规范标准。

此外,潘映珊还建议,社区加强宣传教育和服务监管,严格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政府对电瓶进行监管,比如实名登记、定期年审,通过电子标签,管理辅助工作;相关摸查工作由有经验的充电桩公司辅助开展,同时注意收集居民的建议和意见等。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李鹏程

【作者】 李鹏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