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要求。党员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要立足于本职工作,以求实的态度,从实际需要和现实出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与人民心连心,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与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增强“问题意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社会的主体是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务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来抓,用心探索结合社会管理加强和改善群众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作用。要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力量源泉。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始终做到心中装着人民、工作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俯下身来真心实理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袁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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