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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京城有个低级武官——吴能。

他人如其名,穷得连女儿满仓儿都嫁不出去。

当时讲究门当户对,有钱有势力的人家是不会和低级武官结亲的。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女儿嫁不到高门大户,吴能也不想把她许给穷苦人家,于是就委托牙婆张老太,卖掉女儿换点银子。

张老太就把满仓儿卖给了乐户张某,而后忽悠吴能说:“你女儿卖给了皇亲周彧家,比在你家享福啊!”

吴能知道买女儿的条件不错,也就放心了。

可过了几天,张某发现自己也不太喜欢这丫头,于是转手又卖给了乐户袁璘。

02

袁璘买了满仓儿后,发现她嗓音不错,于是调教一番,让她出入青楼陪客。

靠着满仓儿,袁璘赚了个盆满钵满。

不久,吴能去世了,他的老婆聂氏后悔卖了女儿,于是领着儿子吴政去寻找女儿。

某一天,聂氏偶然发现女儿跟着乐工出入娼楼,随即大喊女儿的名字。

满仓儿埋怨父母把自己卖给了人贩子,看见母亲心里堵气,装作不认识,死活不肯相认。

聂氏很伤心,情急之下,命儿子吴政强行拉走了女儿。

袁璘知道“摇钱树”被带走后,辗转找到吴家,说愿意出一笔银子,把满仓儿赎回来。

可聂氏母子死活不肯答应。

于是袁璘只能去官府报了案。

可他没有去县衙,反而越级上告,直接去了刑部大堂。

刑部郎中丁哲接了案子,经过一番调查,得知满仓儿确实是聂氏的亲生女儿,经过人贩子多次转手,才到了袁璘手里。

丁哲对袁璘纠缠人家女儿极为愤恨,于是就命人打了袁璘数十大板,轰出大堂。

03

不成想这个袁璘弱不禁风,回家没几天,就一命呜呼了。

这下袁家不干了,就去官府闹。

出了人命,刑部郎中丁哲只好避嫌,改由其他官员出面处理。

御史陈玉、刑部主事孔琦等前往袁家,勘验了尸体,认定为受刑不过自然死亡,于是命袁家自己殓葬,同时判处满仓儿归属吴家。

东厂宦官杨鹏有个侄子叫杨甲,满仓儿在妓院卖唱时,曾和他勾搭成奸,现在满仓儿被带回家后,他们两人再也不能耳鬓厮磨。

他听说此事之后,就去怂恿袁璘的妻子去东厂告状,想要乘机带回满仓儿。

为稳妥起见,杨甲又逼着乐妇张老太谎称是满仓儿的姐姐,同时又找到满仓儿,叮嘱她如何如何串供。

一切准备就绪后,袁璘妻子去东厂喊冤,宦官杨鹏将涉案诸当事人抓来,装模作样地“审问调查”。

不久,杨鹏得出了结论:满仓儿是张老太的妹妹,小时候就被卖给了皇亲周彧(明宪宗生母周太后的弟弟)家,袁璘并没有买她。

丁哲打死了无辜的袁璘,论罪当斩。

杨鹏将自己所谓的审案结论上报给皇帝朱佑樘,至此,这个普通的民间纠纷案瞬间逆转为皇家大案。

明孝宗认为案子涉及皇亲,事关重大,于是诏命锦衣卫镇抚司官员重新审理。

锦衣卫镇抚司和东厂一个鼻孔出气,对刑部官员无比仇恨,于是假装审讯一番,得出和东厂太监杨鹏同样的结论。

明孝宗认为此案牵扯人伦大事,还是不放心,于是再次诏命三法司官员与锦衣卫官员联合重审。

04

这一次,三法司官员直接去了周彧家中寻找所谓的“满仓儿”。

谁知,周彧一口否认,说自己根本没有买张老太的妹妹“满仓儿”。

消息传到宫中,明孝宗大感疑惑,诏命抚部科道多名官员联合审讯。

张老太、满仓儿熬不住酷刑折磨,先后招供说出实情。

众大臣集中在一起议论这个案子,有人提出:丁哲是锦衣卫和东厂要搞的人,我们要是保住了他,东厂和锦衣卫一定饶不了我们,不如做个顺水人情。

于是宣判丁哲草菅人命,应当处以免官流放的惩处,满仓儿及其母亲聂氏判处杖责。

满朝文武明知道这么处理不公正,却无人敢出来说话。

刑部典吏徐珪是个正直之人,听说此事之后,他不顾个人安危上了奏疏:“丁哲审案公正,而杨鹏的侄子和满仓儿通奸,挟私报复,有意将丁哲陷害致死。

而官员畏惧东厂,却无人敢说明真相。

满仓儿诬陷自己的生身之母,罪该万死,而仅仅被判处杖责。

丁哲无罪而遭诬陷,判处流放。

臣恳请陛下取消东厂,诛杀杨鹏叔侄,将镇抚司官吏革去官职,永不叙用。丁哲官升一级,如此则民心稳定,天下太平矣!”

徐珪的奏疏得到了王爵、孔琦、陈玉等三十多个官员的支持。

可明孝宗看过徐珪的奏疏,觉得他的言辞狂妄荒诞,一怒之下将徐珪发配边地服劳役。

还将王爵、孔琦、陈玉等三十多个官员全部革职。

05

被徐珪这么一闹,这个小案子竟然拖了三个月之久。

明孝宗觉得太过丢脸,有损皇家颜面,自己索性充当了判官,快刀斩乱麻了结此案。

最终,判处丁哲削职为民,并为袁璘出一笔丧葬费。

满仓儿接受廷杖之后,送到浣衣局为奴,其他涉案官员分别作了罚俸、免官、流放等处理,此案至此算是画上了句号。

不久,刑部主事陈凤梧等官员趁机向皇上进言,请求为徐珪等官员洗刷冤情。

明孝宗准奏,诏命授予徐珪正八品官衔,出任浙江桐乡县丞。

王爵、孔琦、陈玉等三十多个受到牵连的官员也全部官复原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