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是由资源、环境、社会等要素在内的集成系统,任何国土空间开发方式和功能都基于这个复杂的、集成的、多元的系统。该评价体系认为适宜性是国土空间内多种因素对某项国土开发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本质上关注的是土地空间属性与特定开发方式需求之间的匹配程度和特定开发建设活动带来生态、灾害风险以及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率与损失。

一、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的概念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的基本理念源于土地适宜性,其概念一般被界定为在一定条件、范围内的土地对某种用途的适宜程度,即某一土地单元是否在大程度上适宜某项利用方式。在理论认知上,强调土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多重作用,形成了“适宜性+限制性”的逻辑范式。在评价方法上,关注土地垂直与水平作用过程,形成以多因素“千层饼”叠加为主,以空间交互作用为辅的操作模式。

随着空间规划体系变革,土地适宜性概念逐渐演变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在逻辑起点上,从地域功能视角出发,由城镇开发的单一指向转向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综合集成,生态优先和底线思维成为地域功能集成的核心原则。在价值取向上,由追求经济效益与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干扰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维转变,重视空间保护与开发的统筹协调。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协调空间多维功能支撑人类多样化、多层次、全方位的需求,实现国土空间功能的综合效用最大化。因此,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不应局限于某一特定地域功能,而是基于空间视角,审视国土开发方式、功能定位和结构组织,探索多重功能综合适宜性。

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分析评价方法

构建“双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土地资源、大气环境和生态等数据叠加分析,通过加权计算得到相应指标以集成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同时,综合土地资源、水资源、人口、经济等方面的数据以集成评价国土空间适宜性程度。

按土地资源、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等资源环境要素,分析优质耕地、天然牧草地、生态红线区等因素对土地开发建设的影响。按对建设开发的限制程度将因素分为强限制性因子与较强限制性因子,并进行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

根据适宜性评价分值结果,将建设开发适宜性划分为:最适宜、基本适宜、不适宜和特别不适宜四类。其中,不受强限制性因子约束、且非强限制性因子分值最高的区域,为最适宜开发的区域。运用分区结果和现状建设空间面积数据,计算极限开发强度、现状开发强度等指标,最终得出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目标数,以及规划年增用地量,对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进行偏离度计算,得到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

三、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应用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从资源数据和环境特征入手,对资源适应性和限制性进行评价,对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承载压力进行评价,得出国土开发的适宜方向,指导规划实施与规划监测。同时,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最终的落实工具是空间计算,需要从计算的视角出发,结合要素体系、概念体系、过程体系、指标体系和单元体系来进行过程评价。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在基础分析与评价、空间结构与格局、规划分区、控制线划定、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土综合整治与修护以及监测评估预警等方面应用,服务三区三线划定、资源环境预警等具体工作,全方位支撑国土空间规划。

双评价系统实现统计报表生成、专题图、潜力分析等有关的应用服务,不仅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辅助工具,还可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项目选址、规划实施评估、规划监测预警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总结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作为“双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然而,现有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难以解决国土空间功能多宜性与适宜性评价结果唯一性之间的矛盾,无法有效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因此需要尊重国土空间适应性状态、满足人类多元与多层次需求、凸显适宜性空间结构的逻辑反思,以及适宜性评价、适应性修正、结构性优化的思路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