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士都有抽烟的习惯,虽然抽烟危害身体健康,但一时半会儿难以戒除。经常抽烟的朋友都知道,一旦兜里没有香烟,那种滋味可谓是相当难受。因此,当犯烟瘾的时候,一些人会向亲朋或路人要一支烟“解解馋”。

但有的人不知好歹,你给对方一支香烟后对方不但不感谢,反而嘲笑烟太便宜。只能说,这种人的人品太差,别人可以给你烟但没有这个义务,请不要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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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份,广西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披露一起因借烟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引人关注。具体案情如下:

48岁的吴某在经过贵港市某饭店门口时突犯烟瘾,但由于出门时忘带,于是向一名路人李某要烟抽。李某为人爽快,于是就给了吴某一支香烟。吴某将烟接过来之后嘲笑烟太便宜,而且自己也抽不惯,随后他对李某说:“把你餐桌上的玉溪烟给我一根。”

这不是得寸进尺吗?李某当即表示拒绝。没有要到好烟的吴某很生气,就在饭店附近买了两包玉溪烟后向李某炫耀。李某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便用手将吴某推到一边。两人谁也不服谁就扭打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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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跟李某打架始终不占优势,于是他从兜里摸出一把小刀,朝着李某的腹部捅了几下,导致李某身体多处受伤,而且造成左胸第8/9/10前肋骨骨折。案发后,吴某迅速逃离了现场,后来他被列为网上逃犯,很快就被民警抓获。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属于刑期执行完毕以后再犯、累犯,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处以重罚。

该案将在广西贵港市人民法院开庭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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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吴某向李某索要香烟,李某有拒绝的权利。但他非但没有拒绝,反而给了吴某一支香烟。只是吴某这个人不识好歹,更是恩将仇报地将李某捅伤,实在让人感到很气愤。同时我还觉得,吴某的性格很幼稚,居然向3岁小孩一样向别人炫耀高档香烟,这和小孩子之间互相炫耀玩具有什么区别?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