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人都送到医院了,为什么还要请护工?护工的工作为什么不能由护士来承担?1月7日,《法治日报》刊发《人都送到医院了,为啥还得请护工?》一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众多读者在报道下面发表评论:“坚决支持取消护工”“支持助理护士取代护工”。近日,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读者的评论反映了老百姓希望减轻陪护负担的心声,反映了老百姓的迫切需求,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关注这个问题,尽快迈开改革步伐。

当前,医院里的护工的确给很多人增添了不少烦恼。家里有人住院,尤其是失能或半失能老人住院,子女往往没有那么多时间陪护,因此只能请护工。并且,对于一些特殊患者,有些医院规定,家属要随叫随到,当家属无法确保随时守候在医院时,请护工来代替自己,就成为一个必选项。是否请护工,似乎没有谁强迫家属,但现实是,家属别无选择。

由于医院照护业务通常被家政公司承包,活跃在一个科室的往往总是那几个护工,当家属打算请护工时,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多少挑选的余地。在收费方面,家属也容易吃亏,比如护工标明的是一个价,实际上可能是另一个价,护工额外做一点事,可能还要另外加钱,以至于受过护工折磨的人感叹,自己的那点工资,已越来越请不起护工了。请护工的花费,俨然已成“看病贵”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取消护工”“助理护士取代护工”等呼声,或许会有人持不同看法。尽管近年来护士数量在不断增加,但仍然难以达到理想的“床护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护士人手紧缺现象仍然会持续存在,假如将当前护工的工作全压在护士肩上,就会让护士人手更显紧缺。

但承担起当前护工的主要工作,为患者提供包括生活照护在内的基本服务,是医院的分内责任。这主要是因为,相关的规定已出台了不少。比如2019年7月,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还明确医疗机构有培训医疗护理员的责任,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合法、规范用工。

助理护士是护士中的一类,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侧重于医疗护理工作。助理护士取代护工,就会受到护士人手不足等因素的掣肘。但医疗护理员不属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侧重于从事生活照护等服务,并且严禁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医疗护理员的工作更接近于当前护工的工作,用医疗护理员取代护工,不仅更为可行,而且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制度基础。

由此看来,网友的建议不一定很专业,但“取消护工”、由医院承担照料患者等责任的呼声等,却十分在理。护工乱象已经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只是制度得不到及时落实,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泡影。当务之急,除了要强化医疗机构对于相关制度的执行力之外,在人员培训、市场监管等方面,也需要其他部门共担责任、形成合力,探索出一个受到供需双方认可的住院照护模式,为民众化解这道困扰已久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