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示范区人民法院门口,一位老人手里拿着一面写有“秉公办案扬正气,高效执行解民忧”的锦旗焦急等待着,上前了解才知道原来他是专程来感谢执行局王崇鹏法官的,感谢他日行千里高效执行,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终得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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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1年3月12日,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马某申请执行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民间借贷关系,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某应偿还申请人马某45万元本金及利息共计一百余万元,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义务,无耐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过全国法院案件关联程序查询到河南某建筑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共有7件案件,其名下的财产均已被冻结,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该公司在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债权人起诉了中国能源某公司,执行法官王崇鹏立刻与书记员赶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了该案件的判决书,并于当日乘坐高铁马不停蹄的赶至广东向债务人中国能源某公司送达协助执行函,希望其协助提取该公司的债权共计1017046元。2021年 8月31日中国能源某公司将该案的全部案款打至法院账户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马某。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锦旗的背后传达了当事人对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赞赏和认可,这也是示范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高度体现。示范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