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沈阳市教育局向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印发《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从2024年开始,沈阳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合并作为一个整体招生区域。公费可以跨区报考,指标仅限区域内初中。

近日,有家长在“领导留言板”中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得到了沈阳市教育局的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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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称:“2024年,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合并作为一个整体招生区域(以下称“九区”),区域内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对象为九区初中毕业生。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以下称“四县”)的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对象为本区、县(市)域内初中毕业生

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和沈阳市外国语学校指标到校生录取对象为九区初中毕业生

九区内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对象为本区初中毕业生。”

沈阳市教育局对于指标到校的分配问题的回复,可以说是较为清晰明了的。省实验中学、二中、育才的指标,全市划分,其他区属省重点的指标到校生录取对象为本区初中毕业生。

也就是说,三校与沈阳外国语学校的指标全市分,各区省重点的指标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