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提醒您:

为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如果您近14天内到过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或近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解除隔离未满7天),请您在来粤前在“粤省事”小程序“入粤申报”版块申报,并在抵粤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酒店或目的地社区居委(村)进行报备,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急性症状,请及时就医。如果您近日有跨省旅居史,建议您尽早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广东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2年1月28日发布)

来源:今日惠东APP

编辑:古志勇 邹志远 刘晓辉 黎雪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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