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静乐公安

春节临近,针对近期全县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静乐警方强化巡逻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月25日,静乐县公安局查处两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2人。

从近期查获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例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类型由过去销售大、中型烟花爆竹逐步转为销售隐蔽性、流动性更强的甩炮、插炮、呲花等小、微型烟花爆竹,销售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此类烟花爆竹同样具备易燃易爆危险特性,且未成年人安全意识相对较弱,在燃放时易对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伤害。诸如现在网络上很火的“仙女棒”,燃放起来没有特别大的响声,但仍属于禁燃烟花的一种。

静乐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静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对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举报电话:110、782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