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让无证黑诊所无处遁行
——城东区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
“两节”期间,为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新春佳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督员对辖区内商场、居民楼等容易忽视的场所开展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行业乱象的专项治理行动。
案例一:2021年12月底,城东区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大街某居民楼内开展妇科检查活动。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发现杨某正在为一名患者进行妇科检查,检查床下面存放妇科检查器械、药品等物品,经调查询问,法定代表人承认该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妇科检查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涉案杨某承认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妇科检查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的医疗器械、药品进行登记保存,对涉案场所及杨某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场所法定代表人及杨某立即停止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根据调查结果,执法人员在门口告示栏张贴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对该场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药品、器械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从事妇科检查的当事人杨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对杨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2年1月14日城东区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一处宾馆门口张贴“某养生院”的招牌。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现场检查该场所在宾馆一间房屋内进门右手处的一张床上有袋装及瓶装药品、海氏海诺无菌服帖等物品,且没有任何养生用品,场所墙面上挂有赠予马某医生的锦旗并有患者登记记录本。经调查询问,涉案的“医生”承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的医疗器械、药品进行登记保存,对涉案疑似非法行医者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根据调查结果,执法人员在宾馆门口告示栏张贴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对该非法行医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没收药品、器械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并对该宾馆负责人进行约谈。
截至1月底,城东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已查处非医师行医案件6起,罚款人民币共计20余万元,取缔“非法行医”窝点2处。在“两节”期间有利保障了辖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证人民群众过上“健康年、幸福年”奠定了基础,也是为大步迈进的城东区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顺利召开“两会”起到了维稳作用,更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安全是国家的基石,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的重要领会。
目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城东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将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开展“非法行医”行业乱象的专项治理行动,继续加大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摸排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对周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高群众辨识“假医生、黑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的能力,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正确择医、安全就医。
提醒广大市民——
“黑诊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易造成疫情的隐瞒、扩散和蔓延,成为疫情防控中的漏洞。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广大市民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共同努力严守疫情防控安全线。
编辑|小杰
审核|张小兰
终审|老梁
来 源|西宁晚报、青海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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