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的“天价”燃气费,难道没有任何处罚?
网友提问:
你好!2021年6月份发改委文件规定燃气价格第二阶梯三块多吗,怎么现在实际收费成7块了?我们是居民用气,家住濮阳县南城都市花园。
官方回复: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委
网友你好:
经查,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向濮阳县公用事业局并呈送濮阳县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2021年-2022年冬季采暖季濮阳县城区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形势严峻的情况汇报》,以及10月25日向濮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递交了《关于濮阳县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备案销售价格调整的请示》。
2021年12月23日,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二阶梯气价由4.6元/立方米调整为6.98元/立方米,第一阶梯3.13元/立方米价格不变。
2021年12月27日,濮阳县市场监管局对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并依据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濮县发改【2021】66号)文件规定于2021年12月30日对该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该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5时,按照濮阳县发改委规定的天然气价格调整了收费系统,第一阶梯价格2.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价由3.25元/立方米,并在公司收费大厅张贴了调整价格公告。
信息来自: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这个时间线都他妈把我看懵圈了:
12月30日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1月26日才调整收费系统?
也就是说,濮阳县通用绿能天然气公司明明知道7块这个价格不符合规定,愣是硬着头皮又收了近一个月的“天价”天然气。
那么问题来了:
1、违规收取的那部分高价天然气,有没有退还给用户?
如果退了,中间产生的利息有没有支付?
如果没退,超出的这部分钱揣进了谁的口袋?
2、明令禁止、勒令整改的通知已经下了,此天然气公司却视如无物,硬是把高价天然气收到了年根。
这算不算不当得利?
这算不算违规操作?
这算不算违法所得?
这种行为置人民群众于何处?置政府监管于何处?
3、水、电、气这种跟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难道不应该交给一家能够担负起社会责任的公司吗?
这么一个顶着风、拧着头、非要收取高价天然气费的公司,
勒令通知已经下发了,却又多收了近一个月。
对此有没有处罚?有没有罚款?
难道只是张贴一个价格调整公告,就能掩盖掉搜刮民脂民膏的事实?
这家公司到底什么来路?什么背景?
居然敢这样顶风作案,甚至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真把濮阳县几十万居民当傻子了?
濮阳县的天然气公司,有点意思。
来源:濮阳万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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