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速推动文山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普及和更高质量的发展,实现文山教育质的飞跃,用文山教育的"奋进之笔"写好文山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篇章,向着一年有进步、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的目标奋进,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近日,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文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

教育高质量发展涵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学生、教师、学校各方面的具体措施。主要聚焦:党政"一把手"抓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实施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深化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强化教育科研引领、落实教育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强化督导督查12个方面的内容,并将各条措施进行明确和细化。重点突出5个优先:坚持在组织领导上优先、在资金投入上优先、在关爱教师上优先、在典型引路上优先、在营造氛围上优先。全州教育将以"文山之干"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推进思想大解放,工作大提升,改革大推进,事业大发展,凝聚改革创新的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把教育优先发展摆在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位置上,全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提升发展,保证学前教育"有学上"、义务教育"上好学"、普通高中"提质量"、职业教育"强起来"的新发展格局。

文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推动文山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普及和更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65 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抓教育,州、县(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每年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 2 次,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把落实教育责任、提升教育质量纳入县(市)党委书记年度述职内容。对教育目标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市),州委第一年约谈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对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处理或问责。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行党组织书记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高举旗帜跟党走·立德树人兴边疆"强边固防学校党建长廊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五育"并举,完善中小学思政工作机制,创建 100 所德育星级学校。

二、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幼儿园布局,实现"一乡一公办"和学前教育招生全覆盖。对新建小区未按政策标准配建幼儿园,或建而不交、不举办为普惠性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将公立幼儿园教职工待遇及保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盘活用好教师资源,确保公办学前教育教师满足教学需求。到 2025 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 9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 50%以上,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85%以上。

三、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结合城镇发展和人口变化情况,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有效增加城镇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到 2025 年,全面消除大班额,小学和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 45 人、50 人以内。城乡一体化推进集团化、学区制办学改革,实现学区化管理全覆盖,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推进"双减"政策落地,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全面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强化"五项管理","一校一案"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严守控辍保学底线,及时动态清零。到 2025 年,砚山县、西畴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8%。

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各县(市)制定普通高中学校晋级升等创建目标,形成以省一级一等高中为引领、省一级二等高中为骨干、省一级三等高中为基础的办学格局,整体提升高中办学水平。各县(市)重点办优 1 至 2 所高中,以"入口定出口",严格目标考核管理,优质生源外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 2025 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 93%,高考一本上线率大幅提升,高考 600 分以上人数占全省比重大幅提高。

五、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加快文山职业技术学院、文山技师学院筹建,力争 2022 年获批招生办学。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中高职衔接推进州职教园区改革,统筹推进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提质培优,扩大中职办学规模,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到 2025年,实现普高与中职在校生比达 6:4。加快文山学院搬迁建设,申报开设高职本科专业,扩大办学规模,力争"十四五"末把文山学院建成有特色、有品位的应用型大学,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六、实施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以"三名"工程为抓手,坚持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组建"名师工作室"和"名校(园)长基地",形成州、县(市)、校三级名师培养梯队,大力加强名师队伍培育。强化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制定优惠政策,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引进名师名校(园)长,对省一级三等以上高中学校空编的,学校可按空编数 80%的比例在全国范围自主招聘特殊紧缺人才。到 2025 年,全州培养认定"七乡教学名师"1000 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3000名,建设名师工作室 50 个。将州一中创建为省一级一等高中,文山市一中、砚山县一中、丘北县一中、广南县一中、富宁县一中等创建为省一级二等高中,创建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10 所、州级现代教育示范校 60 所、一级一等幼儿园 10所。建设名校长工作室 10 个,培育名校(园)长 50 人,按照 1:3 比例建立名校(园)长后备人才库。各县(市)积极培育引进名校(园)长,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

七、深化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实行编制和岗位总量管理、人事关系集中管理、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师进退机制,促进教师城乡、校际、学段之间合理流动。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改革,把取得职级作为担任校长的必备条件,实行校长聘用制、任期制、考核激励和退出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满 6 年的应当交流,满 9 年的必须交流。按照干管权限,选拔任用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到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任职。把职称评聘作为激励教师的重要杠杆,规范教师岗位和聘期管理,健全完善能上能下、城乡统筹、考核末位退出聘任机制,做到按岗管理、择优竞聘。统筹正高级岗位管理,对直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单独核定岗位职数聘用。对"县管校聘"落聘教师、连续 2 年综合考评位列本校后 5%的教师和列入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的教师,进行离岗培训,培训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培训后不胜任的作调岗处理或解除合同。实行师德承诺制,建立负面清单,坚决从严处理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八、强化教育科研引领作用。完善校长精细管理教学、课程、课堂制度,坚持校长带头定期不定期进课堂听课、评课制。配齐配强州、县两级教研队伍,全学科组建教研团队,聚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抓实集体备课、听课评课、课后辅导等工作。加快学校教学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每年开展优质课评选,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九、落实教育经费保障责任。州级和县(市)逐年加大教育财政投入,新增财力优先向教育倾斜,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规定,确保按时足额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待遇同步调整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各县(市)新建成的城镇学前教育、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州级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各县(市)要积极支持普通高中晋级升等创建工作,对晋升为省一级一等和省一级二等高(完)中的,州级按一事一议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补助缺口资金。州考评办把落实教育经费责任列入对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将历年应保未保的经费支付纳入重要考核内容,成立由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小组,对历年应保未保的教育专项经费进行清算,确保教育支出保障应保尽保。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健全完善教育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监管制度,加大资金绩效考核力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对支出进度慢,教育支出绩效考评不达标的,财政部门缓拨、扣减或不安排县(市)相应资金。各级政府要及时足额拨付教育专项资金,对缓拨、扣减、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

十、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完善学校内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政策,重点向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倾斜。建立健全适合全州教育特点的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制度,优先保障教师绩效工资。自 2022 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安排 3000 万元教育专项资金,其中 1000 万元用于州级"三名工程",2000 万元用于教学质量提升绩效考核,重点向全州教学成绩突出的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倾斜,由州教育体育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制定考核方案报州政府审定后执行。各县(市)要认真履行教育主体责任,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三名工程"及教学质量提升绩效考核。州、县(市)应视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年增加教育专项资金总量。

十一、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张桂梅精神学习活动,每年教师节评选表扬一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选树一批名教师先进典型,讲好好老师故事、展示好老师风采,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严格清理规范与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实行社会事务和督检考进校园事项清单管理,不准安排、抽调教师参与非教学任务。将学校规划布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旦确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十二、加强督导督查促落实。州、县(市)党委和政府督查室加大对教育改革重大事项的跟踪问效,建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月通报、季点评和年度考核制度,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教育领域问题频发且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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