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故事

引言故事

西门租住的房子到期了,房东儿子要结婚用房,所以必须要搬家了,这周末他和几个朋友大包小包的往楼下搬行李,平时在家不觉得,这一搬起来才发觉,东西是真的多啊,平时买的小玩意多不胜数,需要时找不着,一收拾全在犄角旮旯里找着了,这把自己累坏了。

当搬到自己买的十几个个20斤重的哑铃时,西门已经累得全身无力了,一股偷懒的念头不由得从脑子里冒出来,他瞅准楼下没有人时,陆陆续续把这些哑铃从5楼上直接往地上扔了下去,当扔到最后一个时,正好从楼道里走出一个大妈,哑铃重重的砸地的声音把大妈狠狠地吓了一跳,于是大妈和西门吵起来了,大妈说你太过分,这么重的东西就这么扔下来,砸到人要死人的,而西门说有没有砸到你,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这时路过的大郎对西门进行了教育,告诉他这是不懂法,这么干有可能犯罪了,赶紧给大妈道歉,否则报警了。

可是脑子全是不能丢脸的西门仍然我行我素,表示自己没错,警察来了也不会处理,大郎没办法只好报警,果然不能丢面子的西门被警察带进了局子里,据说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问题

问题

从高楼上扔东西下来,就算没有砸到人也会有可能触犯刑法吗?

法理分析

法理分析

高空抛物是这么多年城市难以治理的恶习之一,究其原因一个是个人素质,第二是难以找到责任人,第三是就算找到人,如果没有砸到人也没有什么严厉的处罚。这导致高空抛物的人仍然我行我素,为了自己的方便,把他人的安全置之不顾,视生命如草芥,也有人说他们是毫无良心的反人类分子。

那么,从楼上乱扔东西,如果没有砸到人,法律真的拿他们没有办法了吗?也许以前是这样,可是自从刑法修改以后,可不是这样,首先让大家和@金宝每日说法一起来看看刑法的相关规定:

法条指引:新《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由此可见,此次刑法修改,已经将高空抛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入刑,刑法条文描述的情节严重的,并不局限于造成人死亡或者受伤,如果是多次抛物,或者抛物足以造成严重危险的存在,都可以理解为【情节严重】,比如,上海第一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就是从楼上扔刀子,并没有造成任何人伤亡,可是被告人仍然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笔者的话

笔者的话

其实,金宝每日说法大概可以想到,这些高空抛物的人,大部分没有抱着要恶意砸死人的想法,只是一时糊涂或者偷懒的愚蠢行为而已,可是要明白,你的愚蠢有可能需要无辜的其他人用生命为你埋单,这样想想,也许你就能控制自己的轻浮行为了,如果你觉得不在乎,那么面对你的将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