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虎年春节

东莞明确了烟花爆竹禁放和燃放区域

小伙伴们纷纷表示“更有年味儿”

但也有市民朋友反映:

已经很晚了,还有人在放烟花爆竹

声音吵得难以入睡

@东莞人 注意了!

正月初二--正月十五

(即2月2日--2月15日)

东莞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

上午6点至晚上11点

其他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或将被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东莞市《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三时

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小伙伴们

一定要注意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以免打扰到他人了!

那么

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的朋友们

再跟着小编一起

了解一下东莞哪里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东莞哪里有合法的销售烟花爆竹的地点吧~

‍‍‍‍‍‍‍‍‍‍‍‍‍‍‍‍‍‍‍‍‍‍‍‍‍‍‍‍‍‍‍‍‍东莞11个合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地点‍‍‍‍‍‍‍‍‍‍‍‍‍‍‍‍‍‍‍‍‍‍‍‍‍‍‍‍‍‍‍‍‍

(请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东莞烟花爆竹禁放和燃放区域

01

以下镇街或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

02

以下镇街除部分区域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

其它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寮步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寮步镇石步村东引河河堤,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2.大岭山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大岭山镇大岭山湿地公园中心广场,位于距大岭山湿地公园正门口正西方向约3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面积约12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3.厚街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厚街镇文化公园西南角草坪空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4.道滘镇可以燃放的区域。道滘镇可以燃放的区域有2块。一是如图红色区域所示,蔡白村滨江东路与蔡白村上口组北岛环岛路交汇处北侧广场,面积约300平方米,不含道路,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二是如图红色区域所示,道滘镇南丫村掌洲岛,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5.中堂镇可以燃放的区域。中堂镇可以燃放的区域有2块。一是如图红色区域所示,滨河东路卓越浅水湾段区域:滨河东路阚江古庙段——滨河东路沿线以南——滨河东路华讯工地段西被侧江边,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二是如图红色区域所示,滨江大道鹤田段区域,新鹤田新村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口——滨江大道沿线以东——滨江大道与滨江公园停车场交汇口南侧江边,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6.茶山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茶山镇茶山公园内湖边平台,距离茶山公园东门入口往西约200米,面积约4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7.石碣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石碣镇梁家村公园,昌兴路与沿江东路交汇口——沿江东路沿线以北——梁家村公园西侧通道交汇口——梁家村公园西侧沿线以东——东江支流交汇口——东江支流沿线以南——梁家村公园东侧通道交汇口——梁家村公园东侧沿线以西——昌兴路与沿江东路交汇口,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8.高埗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高埗镇江滨广场,自江滨广场主出入口为起点沿沿江南路往西100米南侧至东江南支流区域范围,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9.望牛墩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望牛墩新景路(寮厦南桥—寮厦北桥路段,长度约200米,不含机动车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03

以下镇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石龙镇、虎门镇、麻涌镇、长安镇、沙田镇(立沙岛除外)、洪梅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塘厦镇、谢岗镇、凤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石排镇。

04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注意事项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2.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3.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5.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6.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7.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8.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9.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关注、遵守属地镇街对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处罚措施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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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阳光网、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 | 赵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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