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五寨公安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省政府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两节期间,五寨县公安局全警总动员,机关各部门、派出所、巡特警大队走进社区、街道、广场通过发放、粘贴《五寨县公安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工作的通告》、大喇叭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五禁”宣传和巡查工作。
2月1日上午,全市空气质量紧急视频调度会后,县公安局主动出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起,行政处罚 8人。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同时鼓励群众主动上缴,坚决制止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查获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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