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作家雨果认为: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恶与善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在这个世界上,善恶往往不是绝对的,一个原本罪大恶极之人可能洗心革面多行善事;而一个原本慈爱宽厚之人也可能转身从恶。凡事都没有绝对,就比如收养了118个孤儿的“天使妈妈”李丽娟,在她如此善良的背后,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贪欲。
李丽娟,原名李艳霞,出生于河北武安市上泉村,是家中生下的第四个孩子,又因此而被称作“四霞子”。在改革开放初期,她曾做过服装生意,靠此收获了百万身家。不幸的是,她嫁给了一个吸毒的丈夫。丈夫为了吸毒不但败光了家产还把孩子卖给了人贩子。
所幸李丽娟及时赶到拦住了人贩子,在原本七千元成交的价格上,李丽娟又加了一千块这才把孩子赎回来。在那短短的几刻钟内,失去孩子的李丽娟备受煎熬,她彻底体会到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人世间最大的痛苦。成功赎回孩子后的她对命运备受感激,并暗自发誓,不仅要做自己孩子的母亲,更要做天底下那些无家可归的孩童的母亲。
1996年,李丽娟与丈夫离婚。不久后,她开始了自己收养孤儿的计划,那些孤儿大都是生下了残疾被父母抛弃的孤儿,李丽娟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细心照顾,甚至还卖掉了自己当年创业买下来的别墅。据调查,李丽娟收养的孤儿数量最高达至118个。
起初,李丽娟的确别无所求,甚至奉献了不少。但是人心如天气一般变幻莫测,为了他人终生奉献之人世间少有,更何况是在名利的诱惑下,有多少人能保证自己永远双脚着地,不飘起来呢?李丽娟收养多名孤儿的事件被媒体曝出来后,她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天使妈妈”,一个十全十美的大善人。
为了支持李丽娟的收养事业,人们纷纷捐款捐物,夸奖声络绎不绝。此外,全国各地的孤儿院看到新闻后,也表示愿意接过部分孩子,以减轻李丽娟的负担。但是李丽娟并未同意。她并非舍不得这些孩子,而是看中了收养这些孩子给她带来的名誉和利益。
面对突如其来的财富和夸奖,李丽娟并未能保持清醒。当初要收养孤儿的那股热情劲头已经过去,她尝到了物质的甜头,并慢慢地深陷进其中,把孤儿们当成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除了她收到的一些捐款和补贴外,她还开始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年幼的孤儿们进行敲诈勒索。
2014年11月,李丽娟听说孤儿院附近正在建设某个大型的施工项目,于是便派一群孤儿们前去阻扰施工,施工队怎么赶他们他们也不走,毕竟是孩童,打骂不得,于是施工队便找李丽娟商量,让她管教一下孩子们,施工重地十分危险,伤到了可不是小事,另外他们的时间也十分紧迫,耽误不得,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李丽娟听完后,含蓄地提出了自己的条件。“这事我也管不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最顽皮你们也不是不知道,我听说你们建设这个项目要花好几个亿的资金来着……”最后,项目方给了李丽娟70万元,她才肯收手。
此外,李丽娟还利用自己的名气和光环敲诈了宾馆和医院。去宾馆不小心扭伤要求赔偿17万元,去医院药物过敏要求赔偿12万元。若是他们不从,那么李丽娟就会利用大众对自己的“天使妈妈”滤镜,添油加醋地将他们一一曝光。以前听老一辈的人说,财富有时并不是好事,因为它会使人感觉到不满足,尤其是对于那些伸手就能拿到钱的人来说。
这句话放到李丽娟身上也同样适用,尽管此时的她已经积累了众多财富,但是她却丝毫不满足,甚至连低保金都要诈骗。只要有人给她好处,她就帮助对方申请低保金,即便对方条件完全不符合申请要求。另外,她还给部分死人申请过低保金,目的是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贪欲的口子越撕越大,直到它亲自将李丽娟淹没。在之后的一笔敲诈案中,对方报了警,警方深入调查后,李丽娟之前的所作所为全部被曝了出来,“天使妈妈”人设就此崩塌,而原本那条充满正义与光明的道路早就不再属于如今的李丽娟,她成为了一个世人皆知的敲诈犯,再也没有任何名誉可言。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终,李丽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根据警方调查显示,李丽娟除了奔驰、路虎等豪车外,还拥有两千多万的存款和两万元的美金,房产更是高达二十多套。可见李丽娟心中的贪欲已然成为无底洞,用再多的金钱都无法填满。而她入狱后,一切的名利财富都消散成烟云,一身囚服成为她的所有。所以,如果你是李丽娟,你又会选择走上哪条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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