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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LOGO研究所
一个叫Aina Yang的人注册了一个NL标志,LV认为NL商标与他们家的太像了,于是向欧盟产权局申请驳回NL商标的注册,我们先来看看这两个LOGO。
对比来看,NL和LV的LOGO的确相似,如果把N最左边的笔画去掉,基本上我们分辨不出这两个商标的区别。
而且NL英文小字是LOVES VITTORIO,是“LV”开头,这很明显是在蹭LV品牌的知名度。
LV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后就被驳回了申请,原因是虽然NL的商标应用范围和LV相似,但是两个商标相似度低,没有“混淆公众的可能性”。
欧盟商标局找到了类似案件最简单的处理方法:类似于这种字母组合的LOGO,即使NL与他的风格再相似,只要字母是“NL”而不是“LV”,元素不同,就不会混淆消费者。
并且LV也很难提供NL影响的市场公平和LV信誉的证明,毕竟买正版LV的人,应该还是能分清LV和NL真假的。所以商标局驳回LV的申请,NL商标可以正常使用。
LV维权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山寨LV层出不穷,LV根本忙不过来,前几年LV一气之下直接把Google给告了,原因是在谷歌搜"LV"出来的铺天盖地的都是假货,谷歌赚取了大量的广告费,山寨主也早就豪宅美女。
在长达6年的商标纷争后,谷歌仅仅向LV赔偿了30万欧元的赔偿(也就几个包包钱啦) 不过现在谷歌搜LV出来的就是官方的LV了(如果我没看走眼的话)
当一个品牌有了知名度,就会被无数个人盯上,虽然有商标法的保护,但是图形的设计,毕竟是抽象的,人为的判定总会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这也难以避免。消费者还是要瞪大眼睛,不要花了真价格买个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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