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大家好!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为进一步创造干净、整洁、有序、祥和的城市市容环境,以崭新的城市面貌助彩北京冬奥会、迎接“两会”、推动延川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从即日起将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名称: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

二、整治期限:集中整治: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21日

常态化治理:长期坚持

三、整治内容:

(一)禁止乱设摊点。县城区春节期间设置的年货市场、各类摊点全部到期取缔,所有经营户一律入店、入市(农贸市场)规范有序经营,严禁乱设摊点;

(二)禁止占道经营。所有门店不得出店占道经营,按照《门前四包三禁止》责任划分,规范经营,严禁占道经营;

(三)禁止乱停乱放。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缘石坡道、消防通道等严禁三轮摩托、车辆违法乱停乱放;

(四)禁止乱堆乱放。城区道路、广场、人行道等严禁乱堆乱放私人物品、货物及其他;

(五)禁止乱搭乱建。春节期间搭设的各类货架、铁架、框架及未经审批抢修抢建的违法建设等及时自行清理、拆除,严禁乱搭乱建;

(六)禁止乱拉乱挂。春节期间拉挂的各类绳索、货线等及时自行清理,严禁乱拉乱挂;

(七)禁止乱贴乱画。春节期间沿街门店张贴的各类宣传、促销广告、海报等及时自行清理,春节对联于2022年3月2日(农历正月三十)前择时自行清理,严禁乱贴乱画;

(八)禁止焚烧杂物。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杂物等;

(九)禁止乱倾倒污水。沿街商户不得违法乱倾倒污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处理;

(十)禁止乱燃放烟花爆竹。全体市民严格按照《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春节期间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通告》规定,于2022年2月15日、23日及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二十三、三十日)到指定地点规范、适量、安全燃放,如发现其余地点、时间段乱燃放者(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担责),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红白喜事举办人、承办酒店(饭店)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可适度、降噪燃放电子炮,承办酒店要做好宣传、监督工作,如举办人不听劝阻,须及时报告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否则将依法严厉打击举办人及承办酒店。

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倡导“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如有违反上述城市市容“十乱”的市民、商户等,请及时更正,沿街店铺要清洁门头、门面等,共同守护我们美丽延川。同时,外出市民请务必做好疫情常态化个人防护,祝大家虎年大吉、万事顺遂!

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22年2月7日

(来源: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