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仙仙

前不久看到一则帖子,内容令人唏嘘不已。

陈玉婷(化名)今年27岁,在杭州的一家酒店做销售工作,也就是需要联系更多的客户来自己酒店吃饭消费,而来的人越多,花的钱越多,陈玉婷的提成也越多,因此陈玉婷对待平日里的顾客全部都尽心尽力,永远笑面相迎,这也不得不让她多了很多酒局的应酬。

然而陈玉婷却在其中游刃有余,一方面是依仗自己长得不仅漂亮,身材好,而且情商也高,即使有遇到客户对她心图不轨的时候,她也能在三言两语中把对方搞定,撩拨对方的心,让对方占一些便宜也不生气,抱住这份“关系”,另一方面陈玉婷也是传说中的“千杯不醉”,虽然不能真的喝一千杯酒,然而她喝个一两斤白酒真的没啥大事。

在陈玉婷的老顾客中就有一个俞总,他的公司正好在酒店的楼上办公区,因此经常有应酬需要吃饭,而每次都来找陈玉婷,算是陈玉婷非常重要的客户,因此陈玉婷对他也是毕恭毕敬,而且还有一点就是,俞总同样是自己酒店老总的朋友,陈玉婷为此就更不敢怠慢,每次他找陈玉婷预订包房和餐食,陈玉婷永远展露最美丽的一面给对方。

而前不久俞总再次找陈玉婷订包房宴请一些人,陈玉婷也依然尽心尽力,而俞总也在酒局开始的时候就给他的那些朋友们介绍陈玉婷,表示陈玉婷年轻漂亮,服务起来也非常热心周到,似乎是给陈玉婷找客源。

而八面玲珑的陈玉婷自然明白他的意思,立马十分感恩甚至还充当起了服务员给在场俞总和他的朋友们倒酒,甚至还喝了一杯红酒,给足了俞总面子,让酒局的氛围不断上升。

其实喝完那杯红酒后,陈玉婷就想离开,毕竟是工作时间,她不想因为喝酒耽误了其他工作,然而俞总却坚持让陈玉婷留下来,甚至主动再次给陈玉婷倒了一杯红酒。而陈玉婷最开始还笑脸拒绝,然而两次之后他发现俞总已经皱起了眉头,立马就说那就再喝两杯,不想让俞总不高兴。

而一这么说俞总自然喜上眉梢,然而喝了两三杯之后,陈玉婷就突然发现脑子里眩晕得厉害,随即就不省人事,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了酒店的一个包房里,周围一个人没有。

“我刚想起床,就发现了身上的异常,我头发非常凌乱,衬衫是反穿的,甚至连内衣的肩带都滑到了胳膊上,而我的裙子现在还是穿反的情况,昨天穿的丝袜也不见了,变成了光腿穿高跟鞋。”

这些反常现象让陈玉婷有些恐惧,当即就去医院进行检查,而越怕什么事情就是什么事情,果不其然,陈玉婷昨晚在醉酒的情况下和人发生了关系,然而性侵自己的人到底是谁她一点印象都没有,可在脑海里能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俞总。

“其他人都是第一次见,不至于就对我产生非分之想,只有俞总,我记得他主动给我倒酒,还劝我喝,特别是中途我去过一趟卫生间,回来后再喝他给我的酒后,我立马就不省人事了,否则以我的酒量,几杯红酒绝对不至于醉倒不醒。”陈玉婷怀疑自己被俞总下了药才会一直昏迷。

其实在陈玉婷最初知道自己被性侵之后曾经找过俞总,要说个清楚,然而俞总的回答却是模棱两可,甚至对陈玉婷视而不见,这种心虚的表现才让陈玉婷越加地确信自己的判断,于是果断报警。

不久俞总就被民警带走,而陈玉婷第二天就接到了一个自称是俞总的哥哥的人的来电,表示愿意给她10万元,让这件事私了。

而对方虽然是带有道歉的意思,可是态度却让陈玉婷感到自己受到了更大的侮辱,并且没有被尊重,坚持要走法律途径。

其实到了此时此刻,俞总毫无疑问就是在陈玉婷的酒里下药,然后色令智昏,贪图她的美色和陈玉婷发生了关系,而这个俞总最终也一定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然而褪去法律的外衣,这件事也有诸多可以思考的点。

首先就是陈玉婷本人,在这件事中,她既是受害者也是让这些事发生的始作俑者,她为了工作而周旋在客户之中没错,可却忘了那些人都是一些男人,而她作为一个女人是弱势群体,却依然依靠自己的美色来获取利益。

老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直以美色示人,最终也一定会被美色反噬,因此陈玉婷会遇到这样的“俞总”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即使俞总不这么做,也可能有其他的刘总,张总,陈玉婷撩拨别人的心就是给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打工人需要努力,可是努力的过程是需要智慧和胆量,而不是单纯依靠男人贪图女人的美色,美色短暂,能力才是一辈子可用的才能,就比如女性的典范董明珠,力王狂澜展现出女人更加悠长和独到的魅力,这远比陈玉婷以色侍人更加有用。

其次就是作为男人的俞总,老话说“食色,性也”,但是很多事情都要明白“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万事都为了下半身而冲动,事后以为有钱就能解决的话就大错特错。钱不是万能的,安身立命需要道德和底线,打破底线只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以至于后悔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