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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对2021年市级

“文明示范乡镇”“文明示范村”

参评对象的公示

为了确保全市选树的2021年市级“文明示范乡镇”“文明示范村”具有先进示范性,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各地推荐参评的乡镇和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8日至2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公示结束后,市文明办将结合测评结果和公示情况,择优推荐命名。

联系电话:8221397,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广场西路4号市广电中心2011办公室(邮编:644002)。

附件:宜宾市2021年市级文明示范乡镇、示范村参评名单

宜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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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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