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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公益诉讼起诉人哈密垦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王某达成调解协议。《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案系十三师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互联网时代,骚扰电话、诈骗信息让广大公民不胜其烦,也滋生了大量大数据定向“杀熟”、“双十一”短信轰炸等个人信息滥用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法》应运而生,这是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也首次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等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陈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众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扰乱其私人生活的安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哈密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在刑事追责之外主张民事损害赔偿,加强了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法律规制,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对此类违法行为也起到了积极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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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韩石磊、魏宇璐 编 辑丨王 惠 审核丨阮 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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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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