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说“无鸡不成宴”
鸡在广东人日常饮食当中扮演着
重要的角色
尤其到过年的时候
鸡作为新春佳节的重头戏之一
自然不可或缺
所以,春节前夕家家户户都会买鸡
用来拜神、做菜
不过,肇庆就有这样一名男子
没有花一分钱
却在春节前搞了几笼鸡和一辆车回来
究竟怎样做到的?
1月27日,事主邓生向肇庆端州公安分局报案,称其在端州路某市场内被盗走一辆电动三轮车及放置在三轮车上的5笼活鸡,导致损失比较严重。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接到相关情况后
便衣民警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
进行勘验走访
经民警沿路搜寻
在肇庆某物流园北门发现
被盗的三轮车
不过,原本三轮车上的几笼活鸡
已经不知所踪
便衣民警并没有就此灰心
继续进行搜寻
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很快,民警掌握到了涉案嫌疑人
相关的特征
2月7日下午15时许,综合种种迹象,便衣民警判断嫌疑人会在端州城区出没,于是组织警力进行伏击,经连续4个小时的蹲守伏击,最终在建设二路将嫌疑人何某(男,48岁)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何某
对盗窃三轮车
和5笼活鸡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何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刑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也借此提醒某一些人
管好自己的手
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
盗窃他人财物
都请记住这一句话
“莫伸手!一伸手,必将被抓!”
切勿以身试法
丨资料来源:端州公安分局、肇庆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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