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看到一篇判决,某地发生一起男子强奸前女友的强奸案,法院在女方出具谅解书 又考虑双方已经谈婚论嫁的情况,判处男方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即俗称的“判三缓四”。
案件大致经过
男女双方曾经为男女朋友关系,但是案发时已经分手,女方一直住在男方租住的房子里。2021年5月20日,齐姓男子提议过“520”,一起出去吃饭逛街。吃完晚饭后,双方回到出租屋内,齐姓男子在前女友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次日早上,女方报警。警方将齐姓男子逮捕,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齐姓男子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检察机关建议量刑是4年6个月。
齐姓男子辩称,不知道自己行为是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愿意认罪认罚。
在诉讼过程中,女方出具谅解书。
法院最终认为,齐姓男子构成强奸罪。但是男女双方系恋爱6年有余的男女朋友。女方对男子的行为予以谅解,还表示双方感情稳定,是要谈婚论嫁的。请求对齐姓男子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为什么被告人没有被判处实刑?
一、女方谅解是最为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经济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没有赔偿但是取得谅解的,也可以减少20%以下。对于抢劫、强奸等案件,要从严掌握。
女方出具谅解书,表示两人感情深厚,还要谈婚论嫁。法院也许考虑到判处实刑不利于两人之间的感情,也不利于被告人的改造。最终判处缓刑,好让两人结婚,以弥补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二、考虑到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这起案件不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也不是发生非男女朋友的熟人之间。从案件种种细节来看,双方恋爱6年有余,当时虽说分手,但是女方仍然住在男方出租方内。男方提议过“520”,女方也未拒绝。这种情况下,男方的主观恶性是相对较小的,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相对较小。
因此,法院判决缓刑并无不当。
虽然本案中女方最终谅解了男友,但是该案件还是给广大女性提了一个醒,如果分手就不要在住在男方家里,更不要过什么情人节,给男方释放错误信息。虽说法律可以惩罚犯人,但是自己身心的伤害不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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