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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市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以来,胶州警方通过各种渠道反复、大力宣传,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更是加强警力开展全覆盖的宣传和巡查。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个别市民心存侥幸,最终因自己的“任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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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晚上10点半,三里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御花园小区中心区域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周边巡逻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查看,发现小区中心小广场内有四处燃放烟花爆竹痕迹,尚有燃放完的礼花桶保留在原地。民警连夜联系物业、消防室管理人员到位并开展侦破工作,经过连续四个小时的视频追踪、比对,初步确定了燃放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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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上午,办案民警在小区内找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宋某(男,14岁,胶州人)。经询问得知,宋某是一名初中生,知道该区域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但仍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放鞭炮、烟花刺激好玩,时间晚一些燃放不会被发现,便在正月初十晚上10点半左右,私自携带烟花到楼下小广场处进行燃放。

由于违规燃放行为人属未成年人,民警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宋某进行教育和口头警告,同时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保证以后会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民警提醒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希望让大家换一种更加环保更加文明的方式庆祝新年,也是为了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年味儿不只靠鞭炮声来体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继续支持、配合禁燃禁放工作。胶州公安将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查处工作,对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坚决维护、保障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 | 三里河派出所 胶州公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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