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日报》消息,近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一起恶意注册“共同富裕”商标的违法行为。涉事商标代理机构被处罚款1万元。

2021年8月,厦门某网络科技公司受广州某公司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共同富裕”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上述申请已于2021年10月被驳回。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网络科技公司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应当知晓以“共同富裕”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却依然接受代理,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代理恶意注册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的罚款。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代理申请上述“共同富裕”商标注册的网络科技公司直接负责人员吴某也依法给予警告,并对其个人处以罚款人民币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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