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8岁张姓男子与少女小雨(化名)发生多次性行为,竟还溜到小雨家和其发生关系,被突然返家的小雨父亲撞见,气得要追打张男,张男落荒而逃,手机、外套没带走,甚至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基隆地检署今天侦结,依对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嫌将张男起诉。
去年8月间,张姓男子透过脸书结识在九年级15岁女学生小雨,2人交往2 个月后,张男把小雨带回住处过夜,甚至约到宾馆发生多次性行为。
去年11月间,张男趁小雨父亲晚上外出上班时,溜进小雨房间。未料,小雨父亲忘了带东西,半途折返,发现家中竟多了一双男人的鞋子,推开女儿房门赫见,女儿与张男全身光溜溜,气得大骂女儿把张男带回家,一边追打张男。
张男吓得边穿衣边跑,慌乱间,手机忘了拿,连外套、鞋子都来不及穿。小雨父亲隔天拿着张男的手机、外套、鞋子向警方报案。
检方调查时,张男坦承与小雨发生多次性行为,也知道她年仅15岁。基隆地检署认定,张涉犯对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将张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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