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慈溪市人民法院 陆超群供图

汽车贸易公司的销售顾问,利用职务便利,在短短的2个月时间内,将公司20多万元的钱款占为己有。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该汽车销售顾问因职务侵占罪获刑。

2012年至2021年8月,虞某某在某品牌汽车专营店担任销售顾问,负责客户接待、车辆销售等工作。2021年7月至8月,他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取5名客户的购车款、车辆购置税费、购车定金等费用共计20余万元,未上交公司财务。

是什么原因驱使虞某某铤而走险,打起公司钱财的主意呢?虞某某表示,自己沉迷网络赌博,欠下了一屁股债,他不甘心,还想着有朝一日能翻盘,于是打起了客户购车款的主意,最终东窗事发。

作为店里的老员工,虞某某清楚知道公司财务机制中有哪些漏洞,于是在日常销售中,他利用自己从事销售的便利,通过这些漏洞,在收取了顾客支付的购车费用后,将其中的部分“黑”进了自己的腰包,事后,这些钱被他用于偿还个人网贷和赌博债务。

同年9月,虞某某被抓获。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虞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俗话说,“十赌九输”,而网络赌博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会让人深陷赌博泥潭而不能自拔。对此,慈溪市人民法院提醒:广大销售从业者要以此案为戒,将属于公司的款项及时上交,莫因一时贪念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各用人单位也要注意完善各项工作尤其是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加强规范引导,莫让“家贼”钻了漏洞。

中新网浙江新闻 方堃 路余 徐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