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办事群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全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2月26日0时至3月20日24时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期间全省范围部分业务暂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影响的系统和相关业务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社保)办事大厅、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滨州市政务服务网、社保单位端和个人端网上服务平台、滨州人社APP、微信、自助一体机、村级人社服务点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暂停使用。受到影响或暂停办理的业务包括: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所有业务,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
(二)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
(三)就业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认定、培训开班申请和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
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3月21日0时,各项业务服务全面恢复正常。
三、各类业务具体安排
(一)社保征缴类业务。各参保单位在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端办理缴费业务,务于2月17日完成核定、推送,在2月23日18时前完成缴费并对2022年1-2月份缴费情况进行核查,以免漏缴。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核查职业年金等。增减员业务请于2月23日完成业务办理。社会保险费退费及补缴业务自2月18日起,收取参保单位及群众的纸质材料,业务流程开启时间待系统切换完成。参保登记、停保、续保等非缴费业务办理时间应于2月23日完成,如参保登记、停保、续保后续涉及缴费的,应于2月17日前办理。自2月21日0时起,停止受理经办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二)社保待遇核定类业务。市直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工作正常进行,当月退休人员如在2月17日前未完成缴费的,可在系统切换完成后进行缴费。企业新增退休人员网上申报、退休死亡减员申报、在职死亡待遇申报暂停线上办理,在对接工作完成之前可持相关材料到线下申报。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业务和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业务、工亡职工相关待遇业务流程开启时间待系统切换完成。停机期间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记账登记,待系统恢复后,按正常流程结算。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申报暂停线上办理,在对接工作完成之前可持相关材料到线下申报,待系统恢复后,按相关流程审核。
(三)社保支付类业务。离退休人员、工伤待遇人员以及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待遇人员2月和3月的定期待遇将于2月一并发放至待遇人员的个人账户。待系统切换完成后,继续按月发放当月待遇。
(四)就业人才类业务。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申请、培训开班申请审核等业务无法校验社保信息,暂停受理。就业登记(单位就业人员、个体经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无就业经历人员)因缺少社保信息,实行个人承诺,容缺办理。其他业务原则上不受影响。停机期间,未及时办结的各类业务,可在下月补办。新办理的业务请于社保系统恢复后申请。
四、温馨提示
(一)停机期间未及时受理的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系统恢复后优先受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二)停机前已完成“社保核定”征缴业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不受影响;
(三)停机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在税务部门办理自主申报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四)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出具社保参保证明的,停机期间可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
(五)停机期间,可通过邮寄或到经办窗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系统恢复后进行信息补录;
(六)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通过窗口等线下服务渠道正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七)各参保单位请合理安排时间,选用便捷渠道,避免集中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参保企业和个人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业务,避免出现拥堵。
系统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参保企业和个人警惕来源不明虚假信息,避免造成权益损失。在人社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12333。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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