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梅市医保规〔2021〕2号),及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中心函〔2021〕12号)要求,自2022年起,梅州市精神障碍患者门诊特定病种申请可以在梅州荣军医院直接办理。
常见问题解答
Q:
1、什么是门诊特定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
Q:
2、哪类人群可以享受门特待遇?
所有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进行申请备案成功后,可享受门特待遇。
Q:
3、精神障碍患者门特病种有哪些,报销年度额度有多少?
参保人在梅州荣军医院备案成功后,可长期享受门特待遇。目前梅州荣军医院门特病种有7个(1.癫痫、2.精神分裂症、3.分裂情感性障碍、4.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5.双相(情感)障碍、6.癫痫所致精神障碍、7.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根据险种及疾病的不同,对应的年度限额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Q:
4、如何申请呢?
持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代办人需同时提交本人证件)到梅州荣军医院门诊进行门特病种认定申请,由接待医师指导患方填写相关表格,并按照《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参照标准》备齐材料后提交梅州荣军医院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梅州荣军医院将有专人进行通知,无需再到医保中心办理。
Q:
5、申请成功后什么时候可以买药报销呢?
在梅州荣军医院提交门特病种认定申请后,经梅州荣军医院上级医师、医务/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并成功备案后,参保人即可享受门特待遇。
Q:
6、享受门特待遇的参保人一次就诊可以开具多长时间的处方?
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可根据病情需要将门特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到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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