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一律停止运行。非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中小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不得利用直播功能开展学科类培训,平台类的移动应用不得为非合规机构利用直播功能提供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