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中山市公安机关发布关于严正敦促走私偷渡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为全面防控疫情输入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给走私偷渡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中山市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的同时,敦促参与走私偷渡的人员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若继续隐瞒或包庇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依法从严惩处。

联系人:郑警官13590893916。

来源:中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