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6日15时许,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京昆高速太原方向688km+800m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勘查,张某驾驶的晋A92***牌小轿车与李某驾驶晋AJ6***牌小轿车发生碰撞,晋A92***牌小轿车引擎盖隆起,保险杠脱落,左前方轮胎变形;晋AJ6***牌小轿车左侧车门凹陷受损。

经了解,驾驶人李某驾驶车辆从第二车道向第三车道变向后又变向第一车道,导致正常在第一车道行驶的张某与其发生碰撞。

经调查,当事人李某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处理完毕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驾驶人驾车要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路况,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及时观察前方路况,如有突发情况,及早采取措施,留足反应时间和距离,切记不要猛踩刹车。发生事故或故障后,应记牢“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九字警句。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