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深圳市消委会公开点名谴责深圳市东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力美健健身俱乐部华联大厦店),该健身俱乐部分店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面对消委会调查调解,该公司负责人无理由拖延且无理拒绝,始终拒绝退还剩余课程费用。

据深圳消委会消息,近期,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其反映在深圳市东承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力美健健身俱乐部华联大厦店)购买健身服务后,因该公司不能继续提供服务,遂提出退还剩余课程费用,但该合理诉求遭拒。

经消委会调查取证,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公司现已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消费者无法正常消费且无法退费。

同时,面对消费者投诉及消委会调查调解,该公司负责人无理由拖延且无理拒绝事实成立。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委会通过电话、函件、上门问询等合法方式对其开展调查,截至发稿前,该司负责人始终未与深圳消委会沟通联系。

经依法调查,事实确凿,深圳消委会现对该公司进行公开谴责。

深圳消委会表示,本案为预付款性质的消费合同法律关系。本案中经营者单方违约导致消费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经消费者合理通知催告,经营者仍拒不履行合同解除后的退款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损失填平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深圳消委会通报称, 现对深圳市东承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无视消委会的调查调解工作和消费者合理退款诉求、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并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纠正错误的经营管理方式,妥善处置相关消费投诉。

同时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撰文】邓子良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