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同行,我坚信任何人都有聘请律师的权利,更有上诉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司法制度。二战战犯和四人帮被审判时都有律师替其辩护。刘鑫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方当然有权提起上诉和聘请律师。

昨天刘鑫案二审开庭了,庭审后刘鑫还开了记者会。无意中看了看刘鑫律师胡贵云的微头条。看了一言难尽,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不知道怎么评价。说她专业客观吧,她好像变成 了案件当事人而不是代理人,跟对方当事人就是江歌妈妈撕扯。说她阴阳怪气吧,她好像说的也滴水不漏。

任何人都有权聘请律师,代理律师也应该不遗余力为自己当事人服务,争取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应该在专业范围内就事论事,谈论案情和证据,一些片面化、情绪化的话还是少说,特别直接跟对方当事人在网络上撕扯,感觉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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