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2022〕第1号

经2022年2月16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贾 健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光宇为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石长平为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苟兴旺为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局长;

李 庄为平昌县公安局局长;

周士吉为平昌县民政局局长;

陈雨珍为平昌县司法局局长;

董育强为平昌县财政局局长;

余定军为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邹 坪为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苟中良为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其雄为平昌县水利局局长;

胥英豪为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苟荣华为平昌县商务局局长;

向 东为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周勇华为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 龙为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韩 旭为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旭为平昌县审计局局长;

苟耀华为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学军为平昌县统计局局长;

姜朝晖为平昌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向伟林为平昌县信访局局长;

杨 超为平昌县林业局局长;

何星明为平昌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 蓉为平昌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吴 栋为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因换届,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2月16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2022〕第2号

经2022年2月16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吴仕川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赵 爽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何 虎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 军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苟耀华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泫力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柯智育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明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2月16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2022〕第3号

经2022年2月16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张前梅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治涛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律政策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敏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巴中市人大代表联络室副主任。

免 去:

王治涛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敏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2月16日

来源:无线巴中

编辑:董天元 校对:郭姝艳

责编:王兴元 审核:王 翰